天又黑了。
今天,他们又一次扑向我,几个衣衫褴褛的男人,眼神中闪烁着饥饿的光芒,像饿狼一般,把我围住。
他们的手粗暴的撕扯我的衣服。
我已经麻木了,习惯性地像一团烂肉一样摊在地上,毫不反抗。
是我没有反抗的能力吗?
不!
我代号“拾伍”,是影子里顶尖的杀手,我杀死一个人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,从我开始记事,我学的第一件事不是什么念诗、绣花,而是杀人!
杀人是一门学问,技术五花八门,需要精准,冷静和无情,我都具备。
我会用毒,我认识各种毒物,可以炼制出可以让人瞬间毙命的毒药,也可以炼出让人痛不欲生,一点一点折磨致死的毒药。
我还会用绳索,用针,用石头,甚至是一根筷子。
我知道,一个伟大的杀手要学会利用身边的一切,不能错过每一个难得的时机,我可以利用身边的一切物品,让一个人瞬间死亡。
当然了,我最擅长,也最喜欢的是用刀,那感觉非常美妙,锋利的刀剑划过形成美丽的伤口,红色液体流出……但是,我没有属于自己的刀,真是遗憾。
身下一片温热,然后慢慢地,蔓延开,我见怪不怪了,又一只小兽在我肚子里死了,这样很好,起码不会被那些贵人们吃掉。
我说的是我自己,贵人们才不会吃怀过孕的女人,那些贵人们可难缠多了,被他们盯上可不好。
他们说纯洁的女子和小孩最好吃。
清炖、红烧、爆炒……问我为什么不杀了这些男人?
我当然想,想极了。
杀死他们所有人,我只需要五秒,只是我有任务,还不能杀了他们。
我的任务是伪装成一个乞丐,潜伏在这里,收集情报,乞丐是不能杀人的。
终于结束了,他们一脸餍足食饱地离开,我已经记住了他们所有人的脸。
我穿好衣服,捡起今天捡来的铃铛,抖抖灰,把它挂在了这破庙的门上,叮铃铃----真好听。
这庙里供奉着这个国家的人信仰的神仙,想来是不灵的,不然的话怎么会这么破旧。
我翻了翻今天乞讨来的食物,果子太少了,不满意,我喜欢吃各种各样的果子,最讨厌的是肉,太腥了。
刚刚那几人眼珠子也是圆的,抠出来倒也不费劲,可以挂在窗户上,味道可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