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千万。
附言只有简短的三个字:对不起。
发信人,是许明轩。
就在一个月前,这个我曾倾尽所有去爱的男人,在病床上冷漠地对我说:“知夏,我们到此为止吧。
你很好,但雅青…更能帮助我的未来。”
那时,他刚刚从一场严重的车祸中康复。
为了支付他高昂的医疗费和康复理疗,我几乎掏空了工作以来所有的积蓄,没日没夜地接单画图,曾经珍视的长发也剪掉卖了。
我以为,爱能抵万难。
可他站起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牵起了他青梅竹马钟雅青的手。
那个富家女站在他身边,看向我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怜悯和轻蔑。
“温小姐,你这些付出…”许明轩顿了顿,语气疏离得像在谈论天气,“我会补偿你的。”
我笑了,笑自己眼瞎心盲。
我什么都没要,只收拾了我那点寒酸的行李,离开了那个我们曾称之为“家”的出租屋。
1我正在给许明轩叠他那件穿了三年的白衬衫。
领口的地方,已经被我洗得有些微微起毛了。
他总说,最喜欢我身上这股干净的,混着阳光和洗衣液的味道。
他说这话时,会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,像一只寻求温暖的小狗。
我信了。
和他在一起的三年,一千多个日夜,我信了他说的每一句话。
我想起很多事,像电影慢镜头一样,一帧一帧地在我眼前回放。
比如,我公司年会,设计部拿了大奖,老板请客去最贵的KTV。
我兴奋地给他打电话,让他下班过来一起玩。
电话那头,他沉默了很久。
“知夏,我就不去了吧。”
“为什么啊?大家都想见见你。”
“我……你看我,就是个普通的小职员,穿的衣服都是地摊货。”
“去了你那些光鲜亮亮的设计师同事面前,我怕给你丢人。”
我当时的心,像是被针扎了一下,密密麻麻地疼。
我隔着电话安慰他:“胡说什么呢,你在我心里是最好的,谁也比不上。”
“乖,你们玩得开心点,我等你回家。”
那天晚上,我在KTV里心不在焉,提前离场,给他打包了他最爱吃的夜宵。
回到家,他正窝在沙发上打游戏,屏幕的光映着他专注的侧脸。
我把夜宵放在他面前,他头也没抬。
“哦,放那吧,我这局打完。”